今日特推: 山东东阿县人大党组学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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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选举投票时应注意的问题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党支部换届选举是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增强机关党组织战斗力和凝聚力的必要方式,同时,填写选票是党员行使选举权利的重要体现,那大家知道为了确保支部选举工作顺利进行以及自己投出的选票有效,都需要注意什么吗?今天让我们一起来学习。
 
  ·党支部选举投票时应注意的问题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人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或者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
 
  ·选票上候选人姓名的排序
 
  选票上委员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名单按照上级党组织批准的顺序排列。
 
  ·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党内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进行选举时,凡有选举权的党员都应参加。只有直接参与酝酿提名候选人和投票选举,才能充分表达选举人的意愿,正确行使党章赋予的神圣权利。
 
  选举人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照选举人的意志代写。但因故未出席会议的党员或者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这样可以防止在选举中可能出现的不正常现象。
 
  ·如何确认选举及选票是否有效
 
  投票结束后,监票人、计票人应当将投票人数发出选票数和
 
  收回选票数加以核对,作出记录,由监票人签字并报告被选举人的得票数。选举收回的选要数,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当重新选举。每一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票的票面除规定的项目外,不得编号或作任何记号,否则应视为废票。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的处理办法
 
  选举时,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的,始得当选。候选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半数者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人票数相等,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应当就这几人再次投票选举,得赞成票多的当选。
 
  ·候选人得赞成票为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不能当选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正好为应到会党员的半数即使属候选人中票数居多的,也不能当选。如遇到此种情况,应选人数未选足的,可再次选举,确定当选人。
 
  ·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不足应选名额的处理办法
 
  选举时,当选的条件是得到的赞成票必须超过应到会有选举
 
  权人数的半数。因此,在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数不足应选名额时,也不得在得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补足,所缺名额可经过选举人进一步酝酿,在未超过半数的人选中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经征得半数以上选举人同意,也可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作者:吉林省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机关党总支代金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