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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普法宣传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立报国之志 增建国之才 践爱国之行

  ——吉林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法》普法宣传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刚)2024年1月1日,《爱国主义教育法》正式实施。为进一步提高广大群法律意识和爱国情怀,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1月25日,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法院与长白山森工集团白河林业分公司奔赴长白山池北区大集开展“立报国之志、增建国之才、践爱国之行”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与白河林业分公司职工们,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布袋及现场讲解等形式,让大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立法背景、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干警们与群众积极互动,普及《爱国主义教育法》相关知识,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爱国情怀。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受理群众法律咨询50余人次。通过此次活动,不仅让群众更加深刻地了解了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性,同时也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爱国精神。群众纷纷表示,通过法院干警们的讲解,不仅更加深入地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的重要意义,还要将爱国精神转化为爱国行动,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积极维护公共利益,为建设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

  爱国主义自古以来就流淌在中华民族血脉之中,是我们民族精神的核心。国家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对于传承和弘扬民族精神,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下一步,白河林区基层法院将有序开展普法“七走进”工作,持续开展爱国主义教育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等活动,营造唱响爱国主义主旋律的浓厚社会氛围,为推动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广泛深入持久有效开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吉林省白河林区基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