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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木垒县法院坚持党建引领“三力”齐发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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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帆)近年来,新疆木垒县法院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工作思路,各项业务指标全面向好,一审服判息诉率和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连续4年居全州第一。2016年被自治区高院评为“自治区优秀法院”,2016年至2020年连续5年被昌吉州中院评为“优秀法院”,2019年被自治区高院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
 
  一、以党建把牢方向,提升落实司法责任制政治领导力
 
  一是落实落细政治责任。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七个一”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要求院党组将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同部署、同推进。开展“党员进社区”活动,将党员志愿活动类型与时长纳入职责清单。在此基础上,制定《党支部书记责任清单》,建立党支部书记目标化管理制度,把支部建设、党性提升、审判业绩、创新创优等工作融入目标管理之中。
 
  二是延展“党建+”政治功能。将党建和司法职能有机结合,紧扣重点工作任务,认真谋划每月“主题党日”活动,积极开展“普法进校园”、“安商惠企”、乡村环境整治等活动,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增强法院内部的凝聚力、向心力。
 
  三是抓紧抓实政治学习。把学习和遵守党章作为基础性、常规性工作来抓,深入开展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干警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老实人。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15部制度准则。2021年开展全院集中学习73次、党组理论学习18次、中心组学习16次、党员大会14次、支委会42次、讲党课14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
 
  二、以党建赋权明责,提升审判权规范运行执行力
 
  一是实行递进式调度评价。通过每月一次的“融入式”点评,支部书记评价阶段性工作完成情况,对案件、庭审、裁判文书进行评查,查摆问题不足,补齐工作短板。通过每季一次的“约谈式”点评,分管院领导对分管部门推进工作不力的支部书记进行约谈,着力解决工作推进的瓶颈与困难。通过每年一次的“考核式”点评,由党组对支部工作进行评价,既评价党务工作,又评价业务工作,进行综合排名。
 
  二是实行一体化综合考核。制定《木垒县法院2021年度绩效考核办法》,改变党建与审判执行分别考核模式,实行“党建+审执”联合考核。调整考核权重,通过赋值量化党建指标,党建得分从过去强调分数的加法思维变为突出系数的乘积效应,强化了党建在执法办案中的引领作用。
 
  三是完善清单式权责体系。细化院庭长、支部书记审判权力和责任清单,确定监管对象、权责范围及履职要求,确保行权有据、权责明晰。强化院庭长、支部书记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近两年院庭长、支部书记参审案件率达96.43%,以院庭长、支部书记为核心的案件办理、审判管理、质效管控衔接机制初步形成。
 
  三、以党建双向加成,提升法院队伍先锋力量战斗力
 
  一是构筑“塑警+励警”党建平台。创建“新时代文明实践点”党建活动室,通过厚植党建元素,营造浓厚党建氛围。以“大党委联谊”活动为平台,大力开展党员进社区、进乡镇活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充分展现先锋示范、党群连心的精神面貌。选派16名党员嵌入乡镇网格,依托法官工作室、巡回法庭、枫桥式法庭等工作平台,进行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2020年至今共处理矛盾纠纷700余件。
 
  二是狠抓“管警+督警”制度落实。将4个党支部建在庭上,将8个党小组建在审判团队上,院党组根据部门人案比、院庭长办案数等,动态调整资源力量,把党员干部放在矛盾最突出、困难最多的岗位,最大限度实现人、岗、案相适应。围绕加强司法作风,运用线上线下手段,对诉讼服务、庭审规范化等工作开展常态化督查。
 
  三是营造“暖警+育警”文化氛围。回应干警需求,修建干警健身房、标准化篮球场,使干警足不出户即可锻炼身体。悉心打造集图书室与电子阅览室为一体的学习环境,置办各类图书1000余册。广泛征集照片、展品陈列于党建活动室与院史馆,反应法院文化传承。助力打造“阳光长廊”,为干警休闲娱乐提供场所。制作廉政警示文化墙,悬挂廉政语录,定期组织干警观看廉政纪录片,使党员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新疆木垒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