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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咸阳中院赴魏野畴革命纪念馆开展纪念“五四运动”102周年活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杨向勃)魏野畴,陕西兴平人,1919年参加五四运动,1923年经李大钊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28年4月8日阜阳起义因叛徒告密而被迫提前行动,在敌人重兵包围下,魏野畴仅率百余人突出重围,但立足未稳又遭包围,最终被捕。1928年4月10日牺牲,年仅30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青春由磨砺而出彩,人生因奋斗而升华。4月30日下午,在五四青年节到来之际,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会主席郭武春、团委书记甄莹带队,组织团员青年干警赴魏野畴革命纪念馆开展“传承五四精神,喜迎建党百年”纪念“五四运动”102周年主题团日活动,激发青年干警爱党爱国情怀,进一步增强为民服务意识,立足岗位成长成才,为法院事业建功立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在事迹展厅,干警们带着崇敬肃穆之情在魏野畴同志的雕像前方肃立,奏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团员代表向魏野畴烈士敬献花篮,全体默哀。在讲解员的引领下,青年干警们认真聆听魏野畴烈士的英雄事迹和阜阳起义全过程,追忆革命先烈的奋斗历程,体会革命情怀,纷纷表示,要倍加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以更加努力的工作状态、良好的思想品行来告慰英灵!
 
  院领导强调,青年干警是我院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中最积极、最有生气的力量,怀揣远大理想、深植家国情怀,同时在执法办案中也承重着院党组的期望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要积极发挥团委、工会和妇女委员会作用,组织经常性的党团活动,培养好教育好青年干警。要加大对党员苗子的培养,鼓励其积极参加院里组织的党团文化活动,使他们受到党内生活的实际教育,端正入党动机,增强群众观念,增强党性意识,提高政治觉悟;要有意识地分配给青年干警一定的工作,给其压担子,使他们在实际工作中锻炼能力,激励他们积极进取,使他们真正肩负起当代青年应该履行的神圣使命,书写伟大时代的青春华章。(陕西咸阳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