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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相互抵销债权债务终止
2025-01-03 14:28
浏览: 次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债务相互抵销债权债务终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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