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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打牌被坠落枯枝砸伤,谁应担责?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基本案情
 
  2023年5月,某公园管理中心与青绿公司签订采购合同,约定青绿公司负责包括山泉广场在内的开放公园及景观河道的管护工作,服务内容主要为秩序维护、绿化养护和水系节点保洁,服务期限为一年。2023年7月,李某在山泉广场打牌娱乐时,广场上的树木坠落枯枝,导致李某鼻骨骨折和头部损伤。住院治疗康复后,李某以某公园管理中心、青绿公司为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费用2万余元。
 
  案件审理
 
  经李某申请和法院委托,鉴定机构核定李某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7400元。经审理查明,涉案坠枝的树木位于公共广场,根据某公园管理中心与青绿公司签订的采购合同,青绿公司是该区域树木的管理人。本案坠落枯枝致人伤害,实际为青绿公司未做好树木枯枝坠落风险的巡查和消除工作,青绿公司对伤害发生存有过错,应当对李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李某在用于公共活动的广场处打牌,被突然坠落的枯枝砸伤,事发突然,其本人对事故发生并不存在过错,不能减轻青绿公司的赔偿责任。最终,法院依法判决青绿公司赔偿李某医疗费等共计7400元,对李某主张过高部分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因林木坠落枯枝致人损害的案件,属于特殊侵权案件。民法典规定,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林木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把维护公共安全放在首位,做好树木的日常巡查和护理工作,及时消除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居民参与各类文体活动时,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选择安全的场地和环境,避免因未尽到注意义务、不遵守规则等原因,给自己或他人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来源:章丘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