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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还逃避执行?面对拘留主动还款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于天子)“如果你仍然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我们将依法对你采取十五日的司法拘留。”“没钱,不就是15天吗,没什么大不了的。”面对执行干警,被执行人侯某满不在乎的说......
 
  基本案情:侯某与王某因买卖汽车产生合同纠纷,被王某诉至法院。后经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的买卖合同,由侯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返还王某的订金3万元及其利息。判决生效后,侯某仍未按期履行生效判决文书确定的法律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侯某拒不出现也不见面,执行干警遂多次联系侯某,要求侯某到法院说明情况,后侯某均以在外地谈生意等借口为由,以“躲猫猫”态度规避执行。
 
  11月9日,申请执行人王某联系到执行干警,提供了侯某正在某公司办理业务的线索。敦化法院执行干警火速出动,立刻前往该公司,见到了正在闲谈的侯某。面对执行干警的侯某一方面说自己对生效的法律判决不服,另一方面又说自己经济状况不好,执行款一分也拿不出来。并在执行干警明确告知如果拒不履行,将面临依法拘留时,仍表明“拘留没什么大不了”。
 
  在释法明理无果后敦化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侯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随即侯某被拘传回法院。来到法院的侯某,一改拒不配合的态度,当即表示愿意履行,并签下还款保证书,承诺将于11月中旬前,将执行款交到法院。侯某按期将全部案款交至敦化法院后,案款已第一时间向申请人王某发放,该案至此圆满执结。
 
  司法拘留不是目的,而是实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的手段。敦化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决心不变、力度不减,严厉打击逃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切实维护司法权威,让公平正义更加深入人心。(敦化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