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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案情回顾】
 
  小张的父亲生病急需用钱,但小张一时间拿不出太多钱,于是小张找到魏某,希望魏某能借自己5万块钱。魏某表示可以借钱给小张,但前提是小张给自己写借款合同,小张觉得自己和魏某是从小长到大的朋友没有必要写借款合同,可魏某却执意要写。那么,借款合同应该包含哪些内容呢?
 
  【法官说法】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民事主体之间发生借贷的概率也大幅提高。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要求自然人之间的借贷一定要签署书面的合同,但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建议采用书面合同形式。借款合同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内容。借款形式尽量通过银行、微信、支付宝等方式提供借款及偿还贷款,并做好备注。若是现金交易的,应签署收据。
 
  《民法典》第668条第1款规定,借款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要求书面形式是一种“管理强制性规定”而非“效力强制性规定”。即使借贷双方未签署书面借款合同,只要一方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就可以向另一方主张权利,并不因未签署书面合同而导致双方之间的借贷行为无效。其次,这里的书面形式可以作广义理解,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数据电文都可以被理解为书面合同的一种表现形式。但我们仍然建议借贷双方签署书面的、正式的借款协议。根据《民法典》第668条第2款规定,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这其中关键的内容包括数额、利率、期限等。数额建议采用大小写同时记录,且两者应当保持一致,若两者不一致时应以大写为准。利率应当约定是年利率还是月利率及利率标准。期限包括还本期限及支付利息期限等。
 
  【法条链接】
 
  《民法典》第668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葛钰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