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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汪清林区基层法院:中秋普法 “月”来“月”靠“普”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蕾)一转眼,中秋、国庆两个人们期盼已久的假期就近在眼前了。大家在吃喝玩乐、赏月品茗前,这些法律小知识有必要一同了解一下,或许可以让假期少些添堵多些惬意!
 
  过期月饼危害多
 
  月饼可是中秋节不可缺少的美味,但由于各种原因,月饼市场的质量问题可谓是层出不穷。在购买月饼时,可能就会失手买到过期产品,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第十项明确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出行遇霸座别怕
 
  如果小伙伴有出行的打算,途中遇到霸座、占座的情况,千万别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规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旅客无票乘坐、超程乘坐、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应当补交票款,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承运人可以拒绝运输。
 
  辛苦的打工人,还在为节假日时被画大饼加班而苦恼吗?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劳动部《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4小时的,应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150%支付工资报酬。
 
  休息日安排加班4小时的,应按同等时间安排补休,不能补休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小时工资标准200%支付工资报酬。
 
  在网上买了月饼,不满意怎么办?
 
  可以退货。
 
  法律链接: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当然,如果这月饼是定制,卖家可以不受理退货申请。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网络商品经营者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消费者定作的除外。如果退货,退货的商品应当完好。
 
  酒桌文化需谨慎
 
  “美酒虽好,点到为止。”假期朋友聚餐,饮酒是常见的社交方式之一,但饮酒要文明、适度,除了要注意自我保护,控制好自己的酒量和行为。
 
  这四种情况要承担法律责任的。1、强迫性劝酒。如用语言刺激对方喝酒,或在对方已喝醉意识不清没有自制力的情况下,仍劝其喝酒的行为;2、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劝其饮酒。如明知对方身体状况不能饮酒,仍劝其饮酒诱发疾病等;3、未将醉酒者安全护送。如饮酒者已失去或即将失去对自己的控制能力,神志不清无法支配自身行为时,酒友没有将其送至医院或安全送回家中;4、酒后驾车未劝阻导致发生车祸等损害的。(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政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