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这些关于法院执行常识,你知道吗?(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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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临江林区基层法院:酒驾醉驾,危害很大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一、如何区分酒驾和醉驾?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中规定,饮酒驾车(酒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醉驾)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二、酒驾、醉驾的后果
 
  (一)法律后果
 
  1.酒驾:第一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醉驾,一旦查获,将约束至酒醒,吊销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驾驶证。
 
  (二)经济后果
 
  1.因酒驾醉驾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方对于商业险部分均不予赔偿。
 
  2.因酒驾醉驾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保险方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驾驶员/车辆所有人)追偿。
 
  3.因酒驾醉驾发生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死亡的,应依法赔偿医药费、残疾赔偿金、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
 
  法官提醒: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家庭幸福,请自觉抵制酒驾醉驾等交通危险行为,切勿心存侥幸。遵守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临江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   李孟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