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善用“执前调 ”实现“最优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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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姑留下的六间房子,四个侄子该怎么分?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近日,海阳法院联合海阳市旅游度假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了一起复杂的继承纠纷案件,并当场进行了司法确认,既解决了先前矛盾,又修复了往日亲情,让当事人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切身感受到了诉前解纷的速度和司法为民的温情。
 
  一起来了解一下案情吧~
 
  案情简介
 
  张某喜未婚未育,父亲张某群、母亲高某英早年已故。2016年6月18日,张某喜卧病在床需人护理,因其未婚无子女,在村调解委员会的见证之下,其与四个侄子签订了《张某喜与侄子有关养老协议》,约定自养老协议签订之日起,由张某麟、张某玉、张某涛、张某波四人轮流到张某喜家中照顾其饮食起居,每人每次为期半个月。因病吃药或住院所需医疗费用以及去世后的殡葬费用由张某麟、张某玉、张某涛、张某波共同承担。张某喜去世后,其所有的六间房屋由张某麟、张某玉、张某涛、张某波四人均分。
 
  张某喜去世后,张某麟、张某玉、张某涛、张某波四人因财产继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经村调解委员会调解未果,产生矛盾纠纷,遂到旅游度假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人民调解,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接收案件后第一时间与海阳法院立案庭指导法官取得联系,沟通案情。
 
  法院调解
 
  指导法官通过认真查阅各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发现本案并非一个普通的法定继承纠纷案件,便及时联系当事人及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讲述案情所涉法律规定,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所需准备的材料,以便纠纷能够一次性解决。
 
  在法官的指导下,当事人了解到了有关继承的法律规定,对经过依法处理的结果有了预期认知,同时考虑到各方多年的亲情关系,同意了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的调解意见,并签署了调解协议书。经当事人申请,在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见证下,法官当场对调解协议书进行审查并确认了调解协议书的效力。财产继承纠纷解决了,心里的隔阂消解了,昔日的兄弟情谊又回来了。
 
  下一步,海阳法院将积极推动诉源治理工作,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通过法院与基层人民调解组织的联动,强化诉前调解和司法确认工作,做到更快、更好、更彻底地解决纠纷,从源头上解决当事人的矛盾,切实打通司法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来源:山东海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