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0日下午,兴平法院法官武科航、法官助理安蔚耐心讲道理、释法律,在调解和好无果的情况下,李某与张某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现场退还8万元彩礼,双方和平分手,重新开始新生活。
李某与张某某经朋友介绍相识相恋,半年后登记结婚,并按照当地习俗举办了仪式。由于俩人交往时间较短,互相缺乏了解,感情基础不牢固。婚后才发现夫妻俩人性格不合,加之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经常因琐事发生争吵,摩擦不断。结婚一个多月便开始分居,夫妻感情彻底破裂。李某遂向兴平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离婚。
受理案件后,法官武科航、法官助理安蔚与双方谈心谈话,努力做双方和好工作,希望他们互谅互让、和好如初,但双方均表示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离婚态度坚决,对彩礼返还金额也产生较大分歧。为避免矛盾纠纷进一步激化,法官武科航、法官助理安蔚充分听取双方意见,及时找准调解切入点,反复解答相关法律规定,适时采取“背靠背”调解、“面对面”协商。经过耐心普法、倾心调解,终于解开双方心结,拉近双方诉求差距,愿意好聚好散。在法官武科航、法官助理安蔚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李某现场向张某某退还8万元彩礼,闪婚夫妻和平分手,结束短暂的婚姻。
法官提醒:婚姻乃终身大事,应慎之又慎,岂能草率决定。夫妻双方应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包容,坚守选择彼此的初心,携手经营好自己的小家庭。(陕西兴平法院,李军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