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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到万家》中的那些法律知识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前不久,以乡村振兴为主题的《幸福到万家》收官。该剧以万家庄发展为背景,讲述嫁入万家庄的何幸福在事业、婚姻、家庭的多重考验下不断实现自我成长的故事。该剧讴歌美好,也揭露了一些不法之处,折射了农民法治意识的变迁,令人深思。剧中相关情节也常常引发了广大网友讨论。
 
  恶性婚闹合法吗?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冒名顶替他人上大学是否构成犯罪?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逾期交房租,房东有权清空房内租户的私有物品吗?
 
  法条链接:《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折价,也可以就拍卖、变卖留置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一千个人有一千种对幸福的理解,但无论是哪中幸福生活,都要在遵守法律的规定下,通过辛勤的劳动和真实的付出享受自己奋斗得来的幸福。(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 杨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