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升学季,警惕“学托”骗局!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维权 > » 正文

网购物品不好,还不能给差评了?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现在网购现象十分普遍,因为远程购物无法判断质量,很多时候买家都需要根据商品下的买家评价来分辨物品质量好坏。这一问题导致卖家不愿出现差评,甚至使用极端方式来消除差评。
 
  这些行为,已经构成恐吓威胁他人行为!
 
  这些恐吓行为情节严重的可能触犯刑法,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4)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6)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日常生活中,可能会遇到威胁、恐吓的情况,情况恶劣的会影响到人身安全,此时很多人都会感到害怕。
 
  一定不要慌!如果真遇到他人威胁恐吓的行为影响到你的正常生活,甚至是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时,请及时报警来寻求帮助。如具备条件,也可以及时收集相关证据,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作者: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