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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速来澄清事实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4月27日下午4点,一个 +82 61-635-5048的电话号打到了小编婆婆的电话上,对方冒充延吉市公安局的刑侦大队的干警,谎称有一名叫张志的人,盗用婆婆的信息开卡建户恶意拖欠信用卡,需本人到公安局某科室自证澄清、做笔录录口供,如若不去,可以同意授权将自己名下的全部银行卡冻结,把钱转移到“安全账户”,婆婆相信自己的身份信息被盗用,便按照“刑侦大队干警”的要求将自己的信息全盘托出,这时小编及时回家,识破骗局,及时挂断了电话,这才没有让骗子得逞,没有造成经济损失。
 
  法官温馨提示广大人民群众
 
  1冒充公检法部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的通讯网络诈骗,通常是提前通过非法渠道获得受害人的个人信息,然后通过网络改号软件(注意:通常号码前加“00”或“+”)伪装成公检法单位的电话号码拨打用户手机,接着以涉嫌诈骗洗钱、法院传票、信用卡透支、邮包藏毒等方式恐吓受害人,接着再以帮助受害人洗脱罪名为由,要求对方将钱款转账至所谓的“安全账户”,从而达到诈骗目的。
 
  2对冒充公检法等工作人员电话,声称要求协助调查工作,冻结帐户或者将存款打入指定帐户的,请收紧你的警惕心,不要盲目听信,更不要随意转账。公检法机关不会在电话里要求协助办案,更不会要求转账。此时你要毫不犹豫地报警。
 
  如何一眼看穿冒充公检法?
 
  (1)“民警”的口音听上去是否怪怪的,通常冒充公检法都是境外作案,其涉案人员多数为外省人士,口音较重。
 
  (2)通常“客服”会说你名下办理了一张银行卡、你办了一张电话卡等等,遇到此类情况一定要去营业厅核实。
 
  (3)大家仔细想一想,如果警方要通缉你,会把逮捕令给你看吗?给你看,难道是给你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吗?
 
  (4)任何部门!都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
 
  不法分子的诈骗手法往往变幻莫测,防不胜防,却又不得不防。对于个人而言应当牢记以下几点防范建议:
 
  1.妥善保管好银行卡、网银等银行安全产品,电子银行密码及短信验证码,决不轻易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他人。
 
  2.开通账户变动短信、微信提醒服务,随时关注账户变动。
 
  3.办理电子银行转账、支付等交易时,要仔细核对商户、金额是否正确。
 
  4.收到陌生人发来的可疑链接时,不要点击。
 
  5.不明二维码,不要扫描。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谨记“六不原则”:
 
  不轻信、不泄密、不透露、
 
  不转账、不扫码,不链接。
 
  不轻信-不听信陌生人电话
 
  不泄密-不告陌生人验证码
 
  不透露-不透露个人信息
 
  不转账-不向陌生人转账
 
  不链接-不点不明链接
 
  如有遇到诈骗,请第一时间报警!
 
  记得提醒你的家人和朋友
 
  帮助他人远离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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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二条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一)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二)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三)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四)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七条 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犯罪,为其提供信用卡、手机卡、通讯工具、通讯传输通道、网络技术支持、费用结算等帮助的,以共同犯罪论处。
 
  第八条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诈骗,同时构成诈骗罪和招摇撞骗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十条 行为人已将诈骗财物用于清偿债务或者转让给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追缴:
 
  (一)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的;
 
  (二)对方无偿取得诈骗财物的;
 
  (三)对方以明显低于市场的价格取得诈骗财物的;
 
  (四)对方取得诈骗财物系源于非法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的。
 
  他人善意取得诈骗财物的,不予追缴。(作者: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  武小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