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升学季,警惕“学托”骗局!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维权 > » 正文

缓刑是什么刑?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在很多案例中,我们经常听到**因犯**罪,判处有期徒刑*年,缓刑*年。
 
  问题1来了,有的小伙伴问:缓刑是个什么刑?
 
  缓刑,全称刑罚的暂缓执行,在我国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罪犯,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也就是说,被法院宣判定罪,但是暂时不执行刑罚。
 
  问题2来了,有的小伙伴又问:那不就等于不用坐牢?不用接受惩罚?
 
  缓刑≠没判刑,事实上缓刑期间的罪犯并不是完全自由,司法局会在一定期限内对其进行考察,并根据考察期间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
 
  哪些情况可以适用缓刑?
 
  我国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注意: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问题3来了,被宣告缓刑的罪犯的考验期内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问题4来了,缓刑考验期内表现能决定什么?
 
  (一)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正予以宣告。
 
  (二)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作者:吉林省临江林区基层法院 高诗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