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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婚姻自由吗?为什么两次起诉 法院都不准予离婚?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徐萌)What?!离婚不是我想离 想离就能离?说好的婚姻自由呢?很多人都误以为: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不准予离婚的,半年后可以再次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肯定会判决离婚的!在此,小编只能说你:
 
  接下来,
 
  就是大家最喜欢的“讲案(gù )例(shì)”环节:
 
  近日,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三源浦人民法庭开庭审理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这对夫妻的离婚过程可谓是一波三折……
 
  原告孙某与被告汤某经人介绍相识、相恋,2014年两人登记结婚,结婚初期,二位新人感情甜蜜,2015年生育一女。
 
  时隔一年,孙某以双方缺少沟通、婚后因性格不合互不信任,时常发生争吵为由第一次向柳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柳河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结婚两年且生育了一个女儿,家庭关系较为稳定,双方因琐事发生争吵,夫妻感情并未达到破裂程度,未准予离婚,并向双方送达了民事判决书。
 
  判决后,孙某跟随汤某回家继续生活,并与第二年诞下一子,夫妻二人儿女双全,本该幸福的生活下去,但2019年4月,两人为了生活琐事发生争吵,孙某回到娘家后便外出打工去了,2020年1月,孙某第二次向柳河法院起诉离婚。
 
  开庭审理当天,双方当事人矛盾较大,到场的双方亲属看起来也是积怨已深,在法庭门口相遇时就情绪激动发生争吵,情况紧急,为了避免双方打起来,该案审判员赵法官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将双方当事人及其亲属安置在不同的接待室,向他们交代了参加庭审的纪律,耐心的安抚双方的情绪,避免了冲突升级,使得庭审顺利进行。
 
  柳河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近年来因夫妻感情产生误会,发生过争吵,但只要夫妻同心,相互尊重,夫妻感情尚存修复的可能。因此依法判决仍不准予双方离婚。
 
  孙某两次起诉,法院均未准予二人离婚,贴心的小编为大家划重点:法院准予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哦!婚姻不是儿戏,需要两个人用心经营,相爱就要相互包容、相互理解。不要轻易的说分手,也不要用离婚给彼此作出心痛至深的惩罚。
 
  夫妻相爱不容易,为点小事就置气。
 
  儿女双全多考虑,有小缺点别在意。
 
  男有难处女有怨,各退一步破镜圆。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吉林省柳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