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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P的维权之路——借出去的钱,怎么这么难要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欧莎 纪微 王晓晗)阿P,37岁,出生在江南水乡,后跟随父母做生意来到大西北,现居住在新疆克拉玛依市。
 
  小裙,30出头,阿P的媳妇,土生土长的克拉玛依本地姑娘,现在学校当老师,平时三点一线,喜欢看书旅游,是个性格恬静的女人。
 
  别看阿P长的一般,但小裙却相貌出众,前几年又添了个儿子,这小日子过的也算是美满幸福。可是,这两天阿P却闷闷不乐,发生什么事了呢?原来啊,阿P 的甲方阿金去年找他借了20万块钱,本来说好了过完年还,可是这一转眼都到了第二年的5月份,阿金却迟迟不见还钱。阿P虽然心里着急,但毕竟是自己的甲方,也不好意思主动开口要钱,阿P心想,反正最近也不着急用钱,而且还有借条为据,不怕他抵赖,那就再等等吧。
 
  一天晚上,小裙拿着手机凑到阿P身边,“阿P,你看这里的风景美不美,这个房子好不好,不如近年休假,我们去这里度假吧。”说着把手机递给阿P。“看起来这么高档,肯定要花不少钱吧,这是哪里啊?”阿P 问到。“你好土啊,马尔代夫知不知道,这是最近特别火的带旋转滑梯的酒店,消费是不低,但是听说现在全球变暖,说不定再过几年,马尔代夫就被海水淹没了,不去就没有机会了。再说,我们去年年底不是有一笔流动资金吗,到这里玩绰绰有余了。”说到这里,阿P心理咯噔一下,这借给阿金的20万元就是这笔流动资金,“坏了,要是这钱再不还回来,老婆该跟我翻脸了,不行,赶紧先联系一下阿金。”
 
  第二天,趁着老婆出门上班,阿P赶紧拨通了阿金的电话,过了很久阿金才接,阿金说,“实在不好意思啊,还钱的事情我一直记得,当初借钱是听了朋友的话,去投资了一个项目,没想到经济不景气,刚一投资进去没多久……。而且自己的火锅店生意也很惨淡,现在一直处于亏损状态,能不能再缓几天?”话都说到这份上了,阿P也不能逼的太紧,但是老婆那边确实也没办法交代,所以阿P将实情告诉了阿金,阿金答应,再给一个月的时间,保证在阿P两口子出门旅游之前把这钱还上。
 
  两个月过去了,阿金依然没有要还钱的意思,就连阿P的电话都不接了,去阿金的火锅店找他,店员一直推脱说老板不在。这下阿P没办法了,只能向老婆摊牌。小裙气的狠狠往阿P的胳膊上一掐 “还不去法院告他,你还在等什么。”无奈,阿P只好一纸诉状将阿金告上了法庭。
 
  第二天,阿P准备了所有的证据,等待开庭。可是没想到阿金根本不承认向阿P借钱的事实,说虽然自己打了借条,但是根本没有收到这20万元的借款。法官问阿P,有没有转账的记录,这下阿P慌了,因为当初这20万元钱是以现金的方式交付给阿金的,并没有什么转账记录,也没有将现金交付阿金的证据。就这样,在阿P的惴惴不安之中,庭审结束了。
 
  一周后,阿P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最终结果为驳回阿P的诉讼请求。
 
  法院解释: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合法的民间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借款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借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本案中原告提交的一份欠条可证实原、被告就200000元的借款事宜达成协议,但并不能证实原告已向被告提供了200000元的借款。庭审中原告陈述其向被告提供的200000元的借款是以现金支付的,但其却未提交将现金交付被告的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的规定,原告应向法庭提交其已向被告交付借款200000元的证据。本案中原告提交的一份欠条仅能证实原、被告就200000元的借款事宜达成协议,但并不能证实被告林立收到了原告提供的200000元的借款。再次,原告与被告均认可双方并非朋友关系,原告向一个非朋友的借款人即被告出借200000元的大额借款,却未要求被告提供任何担保;大额现金支付却未到银行支取而从保险柜中取出,并不符合常理;原告在陈述借款经过时对款项交付的事实细节的叙述比较含糊,存在瑕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的规定,原告并未提供充分证据证实其已向被告实际支付借款200000元,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未生效,对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不予支持。
 
  看到这样的判决,阿P一下瘫坐在了沙发上,仰天长叹“怪我,都怪我,太容易相信人,以后还是不能轻易给别人借钱啊!”(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