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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逼房东赔偿损失 律师:用法律手段赶走不守规矩租户

浏览: 来源:长江网

昨天,读者纷纷打进本报热线,网友在官方微博留言,表达对《租房养狗吵跑邻居 狗被捉走租户不走 房客逼房东赔6万元损失》报道的看法。律师认为,租户狗被捉走是因为涉嫌违规,不能作为租户“拒绝支付租金,赖着不走”的理由,不能混为一谈。

  市民唐先生将房屋租给一对有听力障碍夫妇,不料这对夫妇竟然在屋子里养了十几只狗,甚至包括藏獒。街坊们被狗叫声扰得几乎崩溃,相邻租户纷纷搬走,唐先生损失惨重。唐先生找了公安、社区等部门进行协调均无果,租户不仅赖着不走,而且拒绝交租金(详见本报昨天A07版报道)。

  读者黄先生称,他看了报道后很气愤,他建议房东走法律程序,租户已经违反了治安条例,甚至违法,比如扰民、拒交租金、持刀行凶等,警察应该强行让租户搬走,甚至可以将其拘留。读者倪先生则称,房东将房子租给了房客,如果涉及到扰民,房东也应该有一定责任。

  网友“小山谷子”说,这并不是民事纠纷,租户有持刀追砍房东行为。网友“WQQ-Favourite”则称,房东应该拒绝带很多狗的房客入住。也有网民提出,也遇到了“老赖”租户,同样也没有比较好的办法解决。

  湖北宽善律师事务所黄斌星律师认为,租户的狗被警方打狗队强行捉走与房东无关,和租户不愿支付房租且赖着不走,这是两码事不能混为一谈。况且狗被捉走是因为涉嫌违规,即使存在纠纷也应该另案处理,不能作为租户“拒绝支付租金,赖着不走”的理由。

  “房主在租赁房屋的过程中,经常会处于弱势地位。”黄斌星说,这就要求房主在订立租房合同时,尽可能多考虑问题,比如将“租户如果做了涉及到违反法规、违背公共利益的事情,房主有权收回房屋”、“禁止饲养大型犬类和严重扰民,如违反将收回房屋”等条款写进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很宽泛,房主可以尽可能地规避风险。”

  房主如果遇到“老赖”租户怎么办?黄斌星说,这就要求在订立合同时,能够约定交款时间,并且约定延迟交付需承担违约金,便于后期维权。如果遇到“老赖”,房主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求助,不交房租强行住房也涉及到治安问题;或者向当地法院递交申请支付令,让法院参与调解,只有让公权力介入进来,房主维权才会变得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