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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张庄:教育矫正对象理解执行《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孙文学)10月26日上午,山东省德州市禹城市司法局张庄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新施行的《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教育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规矩意识,准确理解和执行《细则》规定要求,自觉主动接受社区矫正。
 
  学习中,司法所负责同志就《实施细则》中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等规定进行了详细解读,重点对分类管理、报告、会客、外出、执行地变更、走访、核查、考核等具体问题逐一分析讲解,特别围绕报告,从日常书面报告的频次和内容、请假外出及重大活动与重点时段的报告时间和式、暂予监外执行社区矫正对象身体情况报告等方面;围绕外出,从外出的正当理由、处理家庭重要事务和工作重要事务的范围、需提供的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请假期限、监督管理、销假手续;围绕核查,从电子定位装置使用、信息核查形式、失联查找处置、违规违法制止;围绕处罚,从违法监督管理规定的法律后果等方面做了重点解释说明和强调。
 
  此次集中学习,让社区矫正对象正确认识和准确理解了《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规定,进一步端正了社区矫正对象思想态度,增强了他们接受矫正、服从监管的自觉性、积极性,为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山东省禹城市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