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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沂水县落实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视频约谈会精神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志芳)8月12日,山东省临沂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视频约谈会召开,会议通报了全市上半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情况,传达了市中院及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相关县区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为贯彻落实相关会议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县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及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县政府分管副县长孟令君同志在会后召集相关行政机关分管负责人,对沂水县下半年行政应诉及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作出部署安排。
 
  一是要高度重视。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严格落实好行政应诉相关制度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
 
  二要压实责任。相关机关负责人要按照“谁负责、谁应诉”的原则,认真履行出庭应诉法定职责,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庭前报告、庭前联系、出庭确认等法定程序,坚决杜绝“告官不见官”情形发生,务必确保下半年我县行政应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同时,行政机关负责人要全程参与行政诉讼案件处理的各个环节,积极讲方法、想办法、找解法,最大限度提高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的成功率。
 
  三要建立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建立本单位年度旁听庭审活动计划,实现旁听庭审活动全覆盖。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多种庭审旁听活动,讲现场旁听和网上观摩庭审视频等形式结合起来,讲大规模旁听活动和小型“专场旁听”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全县行政应诉能力和水平。
 
  四是严督实考。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县法院、县司法局要加大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指导和督导,健全完善司法行政机关和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机制,建立行政应诉工作月调度、季通报制度,加强个案监督,从严从快督促行政机关履行出庭应诉职责,对不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不依法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及组织保障落实不到位的,影响全县工作大局的,县政府将启动约谈程序,并在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综合考核中扣分。(山东省临沂市沂水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