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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启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5月10日上午,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工作情况,介绍全市“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安排,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人
 
  接存亮市公安局副局长、一级高级警长
 
  孙思权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赵臻元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今年的5月15日是第14个全国公安机关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历经十四载,“5.15”宣传既是公安宣传的响亮品牌,也是相关部门共同普法宣传的有效平台,在提高群众安全防范意识、投资风险意识,护好群众的“钱袋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下面向大家通报有关情况:
 
  关于去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
 
  打击经济犯罪的简要情况
 
  全市公安机关打击经济犯罪成效显著。全市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经济犯罪活动,持续加大打击力度,紧紧盯住经济犯罪规律特点,坚持“防范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从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把握立案的时机,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相统一。去年以来,全市公安机关先后侦办经济犯罪案件856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525名,挽回直接经济损失超过2亿元。
 
  一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严打金融犯罪。全市公安机关坚持“零容忍”“出重拳”,以打击假币、银行卡、洗钱、保险等领域犯罪为重点,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捣网络”,打深打透,全力维护金融安全。深入推进打击利用离岸公司和地下钱庄向境外转移赃款犯罪活动,去年,全市共破获洗钱类案件15起。组织开展打击恶意逃废债专项行动,破获案件21起,协助银行清收不良贷款将近6亿元。联合市银保监分局、市保险行业协会成立临沂警保工作站,全力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
 
  二是守护群众“钱袋子”,严厉打击非法集资,组织、领导传销等涉众型犯罪。重点打击以“分享经济”“虚拟货币”“消费返利”“网络众筹”等为幌子的涉众型经济犯罪。去年全市共破获非法集资、传销案件6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2名。连续四年部署开展非法集资“零发案”辖区创建活动,印发《非法集资犯罪手法目录》,深入城乡社区常态化开展防范宣传,加大源头防控工作力度,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防范识别能力。
 
  三是维护税收征管秩序,严打涉税领域犯罪。以“打团伙、破网络、断链条、铲源头”为目标,组织开展打击石油炼化行业、涉农领域、涉平台虚开犯罪专项整治,打击留抵退税等多个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重点行业领域涉税犯罪打击,共破获涉税案件7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7名。成功侦办“5.25”“7.21”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切实保护守法经营企业正当利益,营造公平法治的税收环境。
 
  四是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方面,严厉打击合同诈骗、串通投标、商业贿赂、损害商业信誉等破坏市场正常竞争秩序的犯罪行为。另一方面,扎实开展积案清理,坚持实事求是,会同检察机关开展企业经营合规审查,体现审慎、宽容、柔性执法,严格区分违规与犯罪,不应立案的一律不予立案,该撤案的及时撤案,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不利影响,确保企业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关于下一步
 
  打击经济犯罪的重点工作
 
  作为临沂公安机关,将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总体工作部署,充分依托“云端”打击主战模式,深入开展“鲁剑”“歼击”“清源”等专项行动,对各类经济犯罪实行全链条打击,确保形成对突出犯罪的高压态势,以最有利的措施、最坚决的行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工作的重点:
 
  一是护航重大产业项目建设。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各类市场主体开展动态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可能出现的企业骗贷、虚假投资、资金抽逃、资金链断裂等问题。
 
  二是全力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直接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以及串通投标、商业贿赂等破坏市场竞争秩序的经济犯罪。对涉案数额巨大、影响恶劣的案件,采取专案专办、挂牌督办、提级办理等措施,坚决依法查处。
 
  三是不断优化涉企服务。主动走访辖区企业家,及时听取对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服务方面的意见建议以及需要我们提供的服务和支持,主动为企业发展纾困解难,为我市经济发展尽公安力量。
 
  关于今年“5.15”宣传活动的开展
 
  今年,“5.15”宣传活动的主题仍然是:“与民同心、为您守护”,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传销等社会危害严重、公众关注的经济犯罪作为宣传重点,通过剖析犯罪危害、揭露犯罪手法,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识假防骗能力,防范身边的经济犯罪。我们将采取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重点依托主流媒体平台、“平安临沂”“临沂经侦”微信公众号等发布系列防范经济犯罪的微电影、微视频、微动漫等宣传作品。
 
  我市的宣传活动从今天正式开始,到5月中旬形成宣传的高潮,整个5月份要形成“5.15”宣传季。5月15日,市及各县区都要组织线下的集中宣传,要组织民警、专家学者、行政监管部门现场开展答疑释惑,提升宣传的效能。
 
  特别提醒
 
  防范非法集资
 
  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传销和非法集资。只要是传销,都是不合法的;作为集资,凡是没有经过国务院金融主管部门批准的集资,都是非法集资,这两点必须明确。2005年11月,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就已经明确了,凡是传销都不受法律保护。参加传销不仅要承担经济风险,而且是违法问题、犯罪问题。对于非法集资问题,2021年5月份,国务院实施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条例》非常明确地说明国家禁止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在此,希望广大的群众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和理财观念,理性慎重选择投资理财渠道,面对投资回报,务必权衡是否能够承受风险损失,特别是面对假借“高价回收藏品”“养老项目开发”“股权众筹”“消费返利”等名义的高利诱惑时,一定要拒绝。天上不会掉“馅饼”,我们看到天上的是“馅饼”,而地下恰恰是“陷阱”。我们往往看到投资获得的“利”,而骗子却紧紧盯着的是我们手中的“本”,当你拿到小利的时候,他会诱使你投一个更大的本,最终一步步被他套牢、陷进去,这就正所谓是求小利、赔大本,贪大利、赔血本。对于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坚决守护好老百姓的“钱袋子”,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与行政监管部门、公安机关一起,共同筑牢防范非法集资的铜墙铁壁,形成不参与、敢举报、齐抵制的良好氛围。
 
  答记者问
 
  请问,市场监管部门在打击传销工作中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了哪些成绩?下一步如何开展宣传活动?
 
  2022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认真履行打击传销工作职责,深入宣传教育,强化源头防控,对传销实施精准打击,有力维护了正常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
 
  一是完善协同共治机制。健全“党政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共同防控”工作机制,发挥打击传销专项组综合协调作用,强化部门协作,加快线索移交,推进案件定性处理,凝聚全市打击传销工作合力。充分认识传销行为危害,积极争取重视,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全市平安建设考核,增强了各方面打击传销工作的责任感。
 
  二是提高识别防范意识。近年来,传销行为更加隐蔽,违法犯罪分子打着电子商务、分享经济、网络理财等幌子,采取网络传销方式进行违法犯罪活动。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加大涉传销风险识别力度,依托电视、报刊、电子显示屏、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推送各种信息9万余条。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国“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等活动开展集中宣传,印制发放宣传资料6万余份,悬挂宣传条幅63条,制作宣传展板、电子显示屏51个,现场咨询800余人次。在临沭县建立了打击传销普法教育培训中心,开设专项法制教育课程,教育引导2000余名传销人员回归正常生活。
 
  三是深挖线索精准打击。开展以查办网络传销为重点的“铁军砺剑”专项执法行动,利用打击传销网格化、网上巡查、网络监测等手段,充分挖掘、排查传销线索,去年查办传销案件12件,结案6件,其余案件正在查办中。探索建立“网上找线索、网下查模式”“查办网络传销八步工作法”“先打骨干后挖窝点”“一条线查证”等工作经验,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制作的《查处网络传销案件操作实务》课件,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确定为查办网络传销案件蓝本。
 
  四是加大工作宣传力度。防范和打击传销,需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今年“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即将到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公安机关,利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打击传销集中宣传。通过设置宣传站点、发放宣传材料,组织开展防范传销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活动,让广大群众明白天上不会掉馅饼,高回报必然有高风险,及时识别以购买份额作为入门费,发展下线人员、拉人头组成层级,以下线人员“业绩”作为获利依据的网络传销行为;运用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介,发布防范和打击传销知识,打造全媒体宣传阵地,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营造人人参与打击传销浓厚氛围。
 
  临沂发布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已正式实施,请问是如何贯彻落实的?结合“5.15”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日,将怎样做好防范非法集资工作?
 
  下面通报一下全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情况。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抓好,取得积极成效。
 
  一、完善工作机制。市里成立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公安、市场监管、人民银行、银保监分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同做好防范和处置工作。2021年6月,按照国务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要求,市政府专门发文,明确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为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进一步夯实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基础。
 
  二、创新宣传方式。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出台为契机,采取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发放明白纸、走访慰问、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方式,不断扩大防非宣传的广度和深度。2022年以来,紧盯宣传薄弱环节,把宣传重点向农村、社区等基层延伸,进一步织密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网络。
 
  三、全面监测预警。充分借助“12377”“12345”、省“金安工程”平台及信访等渠道,加大线索摸排力度。完善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工作办法,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2022年共受理举报线索22条。
 
  四、丰富排查手段。每月对各类金融风险开展日常排查,发现风险隐患,及时分析研判,分门别类进行登记,销号式管理。每年围绕P2P互联网金融、养老诈骗、投融资机构等非法集资高发的重点领域进行专项排查。依托省“金安工程”排查风险隐患,2022年共核查10条风险线索,均及时进行了落实处置。
 
  下一步,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以此次“5.15”经济犯罪宣传日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提高跨部门间协作配合能力,提升工作效能,推进全面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走深走实。
 
  一方面,大力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危害性,增强群众的辨别意识和防范能力,让群众明白非法集资不受保护、损失自负的处置原则。通过多种方式对外公布非法集资举报电话、金安举报小程序,畅通举报渠道。采取电视、广播、网站、报纸、抖音、快手等多种形式加大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办法的宣传力度,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身边非法集资活动,使非法集资活动人人喊打、无所遁形。
 
  另一方面,将会同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在全市开展非法集资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针对非法集资活动活跃的风险高发领域、公众聚集场所,如大型写字楼、商业聚集区等区域开展一次“扫楼清街”联合执法行动。通过大数据监测、网络巡查、社会面排查、行业排查等多种措施,全面摸清涉非涉稳风险线索规模、隐患情况、区域分布、发生特点等底数,并坚持露头就打的原则,严厉打击各类非法集资行为,震慑不法分子。(临沂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