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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启用“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王素晶 刘娜)近日,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法院启用‘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暨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新疆自治区喀什市人民法院召开会议,对全体干警操作“三个规定”记录报告平台进行培训,并对全面启用“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提出要求。
 
  培训会上,党组成员、副院长侯爱梅传达了最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同志在全国法院启用“三个规定”新的记录平台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精神,领学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党组书记、副院长徐琰强调,即日起全面启动“三个规定”新的记录报告平台,全体干警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充分认识“三个规定”对确保司法公正、廉洁司法的重要意义。要抓好贯彻落实,各部门干警要加强对平台的学习,切实领会平台和月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熟练掌握平台的填报要求和操作要领。要强化如实记录意识,及时、如实登记记录,务求报告事项应报尽报。要强化监督检查,将落实“三个规定”记录报告情况纳入审务督察内容,定期通报定期检查。
 
  截止目前,喀什市人民法院干警已全部完成平台首次报告。(新疆喀什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