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孙瑞雪)近日,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王某某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一案。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来,江源区法院首例公开开庭审理的涉野生动物保护公益诉讼案件,也是江源地区首例涉野生动物保护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据悉,被告人王某某在经营某土特产商行期间,违反法律规定非法收购花尾榛鸡。2019年9月6日被查获,公安机关在其商行冰柜内搜出花尾榛鸡死体四只,经国家林业局野生动植物检测中心鉴定,花尾榛鸡系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
被告人王某某非法收购和食用珍贵野生动物的行为不仅涉嫌刑事犯罪,同时还破坏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经向社会公告,江源区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向江源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江源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经过法庭调查、公诉人举证、质证、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环节,王某某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并当庭表示愿意在能力范围内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并在电视媒体平台进行公开赔礼道歉,法庭将评议后择期公开宣判。(吉林省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