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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梅:疫情期间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不松劲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胡战平)5月14日,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干警深入乡镇司法所对疫情防控期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察监督。虽然新冠肺炎疫情得到了控制,但是警戒还没有解除,这对社区矫正监督检察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该院多措并举,积极履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不缺位、不松劲。
 
  对照检查防漏管。该院全面收集去年12份以来,涉及社区矫正的法律文书,特别是外县寄来的法律文书,与社区矫正信息监督平台上面的交付执行情况,逐一就交付时间、名单对照检查,以防漏管。发现两名分别来自外地法院交付执行的罪犯未及时入矫,及时提醒纠正,做到不漏管。
 
  定位检查防脱管。在疫情防控形势严峻的2月、3月份,原则上不能进行常规检查,该院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通过社区矫正信息平台手机定位查询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轨迹,看其是否脱离矫正区域,对没有录入平台的,一方面要求司法部门录入平台,另一方面给矫正对象打电话、加微信,要求其报告位置实时共享。重点对那些在异地犯罪的、相对年轻的、涉及诈骗等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打了抽查电话15名,了解情况。
 
  实地检查防虚管。随着疫情得到控制,三月下旬以来该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干警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深入到六个司法所、三个社区、三个村委会了解情况,通过社区矫正管理系统、查阅部分矫正管理档案、疫情期间司法所微信群聊天记录查看了社区矫正人员疫情期间报到、法律法规学习情况,接触社区矫正责任人和矫正对象了解司法所是否在矫正期间安排他们学习相关法律知识、疫情防护知识、矫正对象是否遵守上级防护要求等情况。并对新入矫人员报到、解矫宣告、刑满释放人员疫情防控的相关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着力防止社区服刑人员虚管。
 
  检察建议指导管。4月份,该院该县司法局发出工作指导性检察建议,提出了创新入矫程序,矫正对象可以以信息化方式报到;尽量不批准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同时运用监管平台和发挥社区、村组干部的作用,加强监管;引导监管对象学习防控知识,配合防控管理等建议,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监督工作。
 
  截至目前,该院通过采取灵活工作方式,对辖区2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没有出现脱管漏管、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的情况。(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