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吉林长铁中院在行动
——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系列宣传报道之一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杨悦)世界银行2019年10月24日发布的《全球2020年营商环境报告》显示,中国营商环境指标综合排名跃升至全球第31位,并连续两年跻身全球营商环境改善最大的经济体排名前十。这是中国根据新形势新发展要求努力优化营商环境的阶段性成就。
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制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安全、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环节,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要用法治来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通过市场化手段,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完善制度环境上,健全法规制度、标准体系,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普法工作……要加快推进我国法域外适用的法律体系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专业人才培养,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强化企业合规意识,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东北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最高人民法院和省高院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长铁两级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为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优质的司法服务和坚实的司法保障,长铁中院深刻认识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牢固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多措并举助力新时代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2019年以来,长铁中院畅通立案登记绿色通道,加大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全力推进平安吉林建设,加强环境资源案件审判,大力支持政府“放管服”改革,健全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审判执行效率,推进案件繁简分流改革,构建阳光司法工作机制,方便当事人查阅案件电子材料,全面提升司法服务质效,建立健全一站式多元解纠机制,建立重点项目联系制度,强化法治宣传社会职能,为吉林省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吉林省长春市铁路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