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新疆:(樊余翠 黄江鸿)5月17日上午,新疆青河县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研讨高院关于“1+N”的工作方案。院党组书记李鑫主持会议,党组中心组全体成员及院内各庭室长参加会议。
学习研讨会上,首先由李鑫书记传达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实施意见》的主要举措;随后,各党组成员及庭室长们结合本院的工作实际,从实际出发,针对我院目前存在的问题,深刻反思、举一反三,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结合”1+N”亮点工作,如何根据青河县域实际,认真展开研讨发言。
会议上,院党组书记李鑫指出,第一要依法服务各大企业和保障企业的复工复产,根据上级文件《关于应对疫情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十二条意见》,对企业进行实地走访,对受疫情影响的涉诉企业要区分情况、因类施策,提供司法服务,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企业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第二要坚定不移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筑牢对党忠诚、公正司法、廉洁自律的思想根基,努力建设一支放心的法院队伍,紧紧围绕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更加饱满的干事激情、更加扎实的工作举措、更加务实的工作态度,展现新时代青河法院干警的新担当、新作为。
通过此次专题学习研讨,大家纷纷表示,要认真地从工作实际出发,总结经验,奋力营造忠诚干净、担当作为、清正廉洁、务实为民的干事氛围,为青河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和服务。(新疆自治区青河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