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何博伦)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学习借鉴先进工作经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5月11日,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刑事庭负责人于丽娜与法官助理裴明华在通化市中院统一组织下,到辉南县人民法院参观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工作经验。
在辉南县法院,参观人员听取了相关负责人关于扫黑除恶线索核查和打击整治工作方面的经验介绍,详细了解扫黑除恶各项机制、制度运行模式。随后,在相关人员的组织下,观摩了张某某等人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聚众斗殴、开设赌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罪的庭审现场,见证了规范化庭审的全过程。随后,在交流总结会上,参观人员就涉黑涉恶案件审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探讨,达到了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的良好效果。
参观结束后,于丽娜法官表示,通过此次参观学习,学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先进做法,找到了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进一步明确了工作思路和重点,一定把兄弟单位的好做法、好经验消化吸收,充分运用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践中,全面提高扫黑除恶能力水平,全力推进本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上台阶。(吉林省通化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