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敖晓云 沈小芳)4月28日,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法治扶贫工作站站长主动到沙子街道、板场镇、中界镇等地参与脱贫攻坚工作,协助化解子女不赡养老人、老人独居等矛盾纠纷。
工作站站长在履职中发现,中界镇某村87岁高龄老人朱某花一人独居,生活自理能力低,依靠无油水野菜充饥,基本生活无法保障。从老人口中得知,其儿女均已成家,偶尔去看望她一次,平时生活上无人照顾,自己每月的低保、社保、养老保险共有300余元,均由儿子田某海保管,但未将全部金额用在老人身上。后从田某海处了解到,自己心里愿意赡养老人,但基于其妻子与母亲的婆媳关系无法调和,并以此为借口不尽赡养义务。
了解相关情况后,工作站站长从情理方面对田某海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说服他要想法设法化解家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而不是通过不赡养老人来逃避,同时给田某海普及不赡养老人的法律规定及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通过释法说理,田某海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最终承诺自己愿意搬去和母亲朱某花一起居住,照顾她的日常生活起居,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让其老有所养。
脱贫攻坚工作已进入倒计时阶段,该院依托法治扶贫工作站,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在脱贫攻坚主战场上积极作为,助力沿河脱贫攻坚工作取得最终胜利。(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