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例 释法理 进企业 宣知产
——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开展“4.26普法宣传活动”
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朴晶敏)“4.26”是知识产权日,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综合审判庭全体法官干警于2020年4月26日走进珲春市合作区兴业木业等企业进行普法宣传。
宣传活动采取座谈会、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等相关法律。宣传单以何谓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司法保护为内容,利用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通过简明易懂的文字表述,让企业的工作人员了解了涉及知识产权的相关法律知识;座谈会上,李铁根法官以生动、形象、简单的语言解答了企业工作人员提出的疑问。同时,宣传了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吉林省公安厅、吉林省司法厅联合发布的《关于民营企业及经营者轻微犯罪依法免责免罚清单》。
企业领导表示,珲春林区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普法宣传非常必要,让企业了解了知识产权及其司法保护,提升了全社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意识,鼓励了企业和研究人员在创新上加大投入,为构建创新型社会添砖加瓦。(吉林省珲春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