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周林杰)近日,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破坏电力设备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刘某某、杨某某。
2019年6月至2020年3月,犯罪嫌疑人刘某某伙同犯罪嫌疑人杨某某采用秘密手段多次盗窃沿河县城连接路灯等电力设备的电缆线,二人多次且长时间持续破坏电缆线并获利,给县多处路段路灯供电造成严重影响。
检察官说法
本案中,刘某某、杨某某以盗窃为目的破坏国家电力设备,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8条规定的破坏电力设备罪,故本院批准逮捕刘某某、杨某某。
检察官提醒
本案中两名犯罪嫌疑人所盗电缆线不是一般财物,属于电力设施,两人利欲熏心,构成了破坏电力设备罪,其行为给社会造成较大影响,应依法予以打击,提醒广大公民要引以为戒,切勿触碰法律底线。(贵州省沿河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