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金薇)4月14日,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李鲜、纪检监察室主任李淑革一行来到敦化林区基层法院,针对“加强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及“三个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铁华及“加强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张铁华,就2020年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加强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和“三项规定”执行情况作了详细汇报。
李鲜专委、李淑革主任听取汇报后,认真细致地查阅了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加强管理年”活动相关材料和“三项规定”实施方案、调研报告等材料,对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加强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和“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随后,李鲜专委对我院下一步活动开展提出了相关的工作要求。
一、要积极组织干警学习省法院徐家新院长的讲话精神及“加强管理年”活动方案的相关要求,强化责任机制和组织建设,注重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将加强管理作为常态化工作。
二、做到制度先行,不断完善更新制度,将制度建设贯穿于活动始终,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建章立制形成常态化管理,通过制度指导各项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做到久久为功,建立规范体系,对于整改的各类问题要经常查摆,确保形成工作常态化。
李淑革主任对活动开展的相关措施和发现的问题提出了针对性的指导意见。
张铁华副院长表示,此次延边林区中院对于我院相关工作的指导,使我们的工作思路更加清晰,目标更加明确。敦化林区基层法院将继续深入开展“加强管理年”活动,进一步推动“三个规定”全面贯彻落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院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审判质效,确保“加强管理年”活动取得实效,不断推动林区法院各项工作实现高质量发展。(吉林省敦化林区基层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