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刘云龙)近日,吉林省通榆法院按照市中院通知的要求,将宣传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积极采取四项措施,从人员、制度、设施、渠道等方面提高宣传工作质量,努力开创通榆法院宣传工作新局面。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宣传工作小组,每个部门选定一名干警任专职宣传通讯员,由政治部负责全院宣传调研工作及本院新媒体平台日常更新及维护工作,各部门上交的宣传稿件需由庭室负责人签字审批后交政治部。
实行通报制度
建立健全宣传信息通报工作机制,搜集本院刊发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上稿件,随时登记。每周对各部门、各通讯员任务完成进展情况在工作群内进行通报,作为年终考评依据。
加大投入力度
配备数码相机两台、摄像机两台、智能手机一部、电脑和打印机各两台,用于及时快速更新通榆法院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内容。
拓宽媒体渠道
与中院积极沟通并报送新闻稿件,由中院向平安吉林、中国吉林网、中国法院网等省级以上媒体推荐,争取更多地在省、国家级媒体宣传通榆法院的审判、执行等方面工作,树立良好的法院形象。(吉林省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宣教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