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崔岩)铁路法院设立之初,主要受理涉及铁路运输、铁路安全、财产的刑事、民事、执行案件。2019年4月1日,长铁两级法院扩大案件管辖,受理最高法院指定管辖的三类案件,原管辖范围不变。虽然铁路法院历经整体转制、管辖改革,但铁路法院审判工作仍与铁路企业紧密相联。长铁两级法院坚持履职尽责不动摇,有效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在服务铁路企业、铁路建设项目中不断展现新作为、做出新贡献。
一、创建“法企共筑工作室”,助推企业发展。
长铁两级法院紧紧围绕“平安铁路、法治铁路、和谐铁路”建设目标,与铁路企业共建“法企共筑工作室”,配备资深员额法官和经验丰富的法官助理进驻工作室,定期开展普法宣传、法律解答、现场调研、风险防控、诉讼指导等司法服务工作,促进铁路企业依法规范管理,为企业经营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二、搭建司法服务平台,保障铁路项目建设。
组织召开“依法保障铁路建设,助力吉林高质量发展”座谈会,充分发挥铁路法院的审判职能作用,搭建沈阳局、铁路建设项目、政府、法院相互之间的沟通联络平台,与省内42个铁路建设项目方无缝对接,有效发挥了专属管辖省内部分行政案件的优势,主动服务,延伸服务,创新服务,为吉林省铁路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三、强化制度落实,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和东北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最高法院和省高院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以优化营商环境,助推企业发展为目标,制定出台《吉林省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努力为新时代吉林振兴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吉林省长春铁路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