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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玉屏检察院发出当地首份文物保护检察建议,助推文物保护工作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吴仙珺)近日,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本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发出当地首份文物保护检察建议书,要求该局对县城拱宸门城墙遗址依法履行监督管理和保护职责。这是该院开展“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在公益诉讼“五大领域”外的首次探索。
 
  该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玉屏侗族自治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县城拱宸门城墙遗址存在安全隐患。经调查核实自县城拱宸门城墙遗址附近房开项目开工建设以来,县城拱宸门城墙遗文物没有很好保护,造成拱宸门城墙遗址受到破坏且附近环境卫生脏乱差。该院依照公益诉讼相关规定,向玉屏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对县城拱宸门城墙遗址进行保护对其受损部分予以修缮。
 
  文物是中华文明的精神标识和文化标识,是民族记忆的情感依托和物质载体,是不可再生资源。珍贵的人文遗址,是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的历史根脉。该院将继续跟进检察建议落实情况,确保监督效果,以此案为契机,立足检察职能,助力推进当地文物保护工作。(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