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公安多措并举加强派出所工作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 > » 正文

贵州玉屏法院:人民调解“零成本”化纠纷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徐纯霜)自2020年3月11日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吴光贵带队相继至玉屏县3镇1乡4街道正式挂牌设立法官工作站后,3月14日,受本县平溪街道文水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邀请,副院长吴光贵和第一人民法庭庭长张江湖至文水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成功调解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本纠纷的化解标志着本院法官工作站(点)工作取得了实质成效,司法为民落真正到实处。
 
  据了解,2016年6月4日,徐某某与杨某某(已故)签订门面租赁协议,约定杨某某将位于玉屏侗族自治县文水路的两个门面租给徐某某,租赁期限为2016年4月20日至2026年4月20日。2020年3月13日,徐某某接到书面通知,通知表明徐某某承租的门面已于2019年9月10日转卖给陈某某,门面租金已交至2020年4月19日,鉴于周边房屋租金上涨,陈某某决定上调续租租金,双方就续租租金不能达成一致意见,遂申请平溪街道文水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组织双方调解。
 
  在吴光贵副院长及张江湖庭长的指导下,文水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纠纷,根据双方意见制作《人民调解协议书》,由纠纷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按手印,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记录人在协议书上签字并加盖玉屏侗族自治县平溪街道文水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公章。为使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内容的实现有执行力保障,吴光贵副院长告知在场人员经人民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根据当事人申请,本院可依法进行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不收取费用。
 
  本院本着加强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宗旨,为确保玉屏县各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的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处理,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县。在坚决打赢“抗疫”战的同时,做到当事人化解矛盾解纷“零成本”,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和满意度,建设平安玉屏,从而吸引外商投资,带动地方经济发展。(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