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河南:(李琦)“李庭长,我来交钱了”,被执行人老刘在儿子的陪同下,主动交来第二批赔偿款,一起交通事故案件也得以执结。
2019年3月1日被执行人刘某驾驶无牌三轮摩托车与申请人谢某驾驶的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申请人摔倒后受伤,构成十级伤残。协商无果后,申请人诉至法院,经审理判决被执行人赔偿申请人各项损失23800余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不履行赔偿义务。申请人于2019年8月28日,申请至法院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数次的查询被执行人的线索未果,了解到被执行人刘某已经68岁,执行干警没有简单的对其采取强制措施,而是多次来到被执行人家中,与被执行人及其家人沟通,让他们理解申请人的实际困难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经过执行法官数次耐心的沟通,被执行人打开了心结,原来刘某心中一直认为他并未直接撞着人,是申请人自己摔倒受伤,他不应该赔钱。在执行法官不耐其烦的释法析理下,刘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认可了判决结果,并主动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 分两批履行,也就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基层的老百姓法律意识较为薄弱,在执行过程中,新蔡法院的执行干警不仅关注执行结果,也关注被执行人是否存在思想误区,在执行中不忘普法,更好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河南新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