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吉林:(张铁民 刘成坤)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作用,通过开展特色创新工作,妥善审理、执行涉民营企业案件,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当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高质量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2018年,集安福海葡萄酒有限公司(简称福海公司)与山东御任葡萄酒有限公司(简称御任公司)签订了仓储保管合同,福海公司将自有的520吨葡萄原汁存放在御任公司,待福海公司销售后,自行提取。2018年11月20日,御任公司变更为营联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某某。2019年4月初,福海公司将520吨葡萄原汁出售,准备提货时,营联公司不准,理由是御任公司转让资产时含有此葡萄原汁,福海公司与其协商多次未果。随着天气转暖,气温升高,葡萄原汁很容易变质,且福海公司已经将该葡萄原汁出售,面临违约风险。2019年4月28日,福海公司向集安市人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当日,集安市人民法院裁定“将存放于山东营联葡萄酒有限公司处的葡萄原酒提出,并交付给申请执行人集安福海葡萄酒有限公司保管。”福海公司拿到裁定后,立即申请执行。执行局根据该案特殊性,立即立案,并于当日赶赴山东烟台。
2019年4月29日8时,集安市人民法院三名执行干警赶到山东营联公司,该公司门卫拒绝法院进入,执行干警多次通过电话与营联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某沟通,说明来意,讲明利害关系,一小时后才进入该公司。执行干警将先予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送达后,与营联公司总经理李某某面对面进行释法工作,讲明法律关系,并向其出具仓储合同等物证,如果抗拒执行我院将联合烟台法院及地方警力对存放的葡萄原汁强制执行,并对公司进行罚款,对相关人员进行拘留,经过三个小时的释法工作,时至中午,李某某终于同意福海公司可以提货,营联公司另行起诉御任公司。
我院立即让福海公司组织三辆罐车,每车只能罐装30吨,三车循环罐装运输,时至后半夜2点,运走300吨,第二天5点继续罐装运输,至4月30日19时,520吨葡萄原汁全部运完,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先予执行案件有其特殊性,时间紧、矛盾深。集安法院对此案件对相关当事人进行全面释法工作,让当事人感受到法律的震慑力,最终被执行人能全面配合法院工作,充分肯定了释法工作的重要性。(吉林省集安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