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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新蔡法院依法成功执结一起数百头生猪保全急案,获赞!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河南:(王九洲)10月25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新蔡县人民法院紧急裁定保全,并妥善地现场执行了一起涉及数百头生猪的保全案件,有效避免了债务人可能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而给债权人造成损害,也避免了后续执行环节可能面临执行难和执行不能等现象,有效地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申请人和被保全人均对法院干警现场加班加点的辛苦点赞,更为执行干警的人性化执法表示感谢!
 
  2016年1月,王某等人向张某共同借款261余万元,约定月息为两分,后因债务到期得不到偿还,张某向新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曲折复杂的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2019年9月,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撤销一审、二审判决,最终判决王某等人应共同偿还张某借款261万元及利息240万元,共计501万元。
 
  再审判决书于2019年10月24日上午送达至王某手中,就在当天夜里,王某便叫来五辆车拉载生猪出售,在装载过程中,被蹲守在附近的债权人张某及时发现,张某拦在车前阻止生猪的装车。后来两方僵持不下,为避免升级为暴力冲突,张某及时报警,涧头派出所民警赶来后将双方带至派出所进行调解,指导双方来法院解决问题。
 
  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10月25日上午十点,申请人张某根据已经生效但尚未到申请执行期限的判决书,以被申请人王某等人企图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为由,向新蔡县人民法院递交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查封被申请书王某等人所有的两个猪场共计900头生猪与一处房产,并向法院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在申请人张某提供担保后,考虑到此案保全财产中的900头生猪属于鲜活产品,新蔡法院综合案情采取了特殊的保全措施,依法裁定:查封被申请人所有的900头生猪,在查封期间,由被申请人看管并妥善饲养,任何人不得擅自处分,如被申请人需对被查封的生猪进行变卖,需经申请人同意后方可变卖,但必须立即将变卖的生猪款全额交给新蔡法院。
 
  中午一点左右,刚接到紧急移送的保全案件后,新蔡法院执行局立即组织执行近十名执行干警驱车赶赴现场。在执行现场,案外人高某某突然出现,主张该养殖场的生猪并非被保全人所有,案件一时僵持不下!面对一车昨天深夜已经装载完毕的106头生猪,为了避免出现生猪死亡等其他更大损失,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维持下,经过反复沟通协商,当日下午5时,根据案外人的要求,最终申请人、被保全人双方均同意对该批生猪放行,并将该批近70万元的卖猪款先暂上交至新蔡法院执行款专户。
 
  此后,在各方当事人的见证下,新蔡法院干警经过充分的消毒后进入养殖场,对剩余的数百头生猪进行清点。当日夜晚七时,夜幕降下,清点工作彻底完成,双方当事人和有关案外人共同签字认可,剩余生猪清点工作彻底完成。此外另一个猪场的数百头生猪,因可能年初已被另一养殖户租赁用来养殖,经申请人同意,本院不再进行清点。同时有关各方的其他争议,对当事人的权利和有关风险进行了告知。申请人、被保全人和案外人等各方均对新蔡法院依法、规范、专业的执行行为表示理解和感谢。
 
  因本案事发紧急,标的特别巨大,鲜活标的物十分特殊,意外随时可能发生,矛盾特别容易激化,执行现场随时有失控的可能!此时,随着该价值数百万元的数百头生猪终于被妥善成功地保全完毕!执行干警此前一直悬着的心,终于放下!(河南省新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