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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黄梅县司法局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暨培训工作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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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法制传媒网湖北:(金洪锋 北鲲)9月29日,湖北黄梅县司法局人民陪审员工作会议暨培训工作会召开,黄梅县人大、县法院、县司法局有关领导出席会议,黄梅县新任人民陪审员参加会议并全程接受培训。
 
  会议开始前,全体与会人员参观了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数字科技法庭、陈列室。
 
  会上,县人大法工委主任张忠于宣读了人民陪审员任职文件并颁发任命书。
 
  全体人民陪审员开展了就职宣誓活动。
 
  会议认为,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陪审员制度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是人民当家作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人民群众直接参与到司法审判中来,体现了人民司法为人民的本质特征,体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地位,是人民群众参与国家治理的重要形式。
 
  会议要求,实行人民陪审员制度,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途径。人民陪审员在参与案件审理过程中,充分发挥联系群众、熟悉群众等方面的独特优势,有利于弘扬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同时,人民陪审员在参与司法过程中不仅学法、尊法、护法,而且还可以利用来自群众、了解群众的优势开展法治宣传,传播法律知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营造全民守法的浓厚氛围。
 
  当天下午,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学周,县法院立案庭审判员宛静分别就如何当好人民陪审员、民事审判程序规范作了授课。
 
  整个会议以及培训工作紧张有序,充满活力。(湖北黄梅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