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省先模人物巡回宣讲活动走进省交通运输厅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 > » 正文

广西桂林雁山法院开展“冬季风暴”集中执行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广西;(奉仰鸿 张方楠)2018年11月14日早晨6点,在接受市中院执行局局长向阳发出的指令后,广西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审判楼前,警灯闪烁,执行干警们整装待发,在初冬的黑夜,全院执行干警分成三个实施组对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开展集中执行活动。雁山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蒋亚东作战前动员,随着其一声“出发”令下,警车纷纷驶出法院奔向“老赖”所在村庄。
 
  威慑显成效 积极履行促维权
 
  申请执行人徐某与被执行人杨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因被执行人杨某为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义务,归还申请执行人徐某借款本金30000元。2018年11月14日早上7时,雁山法院依法将被执行人杨某强制拘传至法院,杨某因害怕被拘留立即打电话给文某催促其归还借款以便履行本案债务。8时,文某来到法院承认确实借了被执行人杨某钱,但现在没有能力归还,同时向法院申请让被执行人杨某回家借钱,由其留在法院做担保,如果被执行人杨某在10点半前没有回到法院或者借到钱,文某愿意承担担保责任,由法院直接对文某采取拘留措施。10点左右,被执行人杨某回到法院将借来的30000元交至法院,本案顺利执结。
 
  规劝无效 终被拘留15天
 
  2016年3月,被执行人罗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申请执行人李某互相碰撞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申请执行人李某十级伤残,经交警部门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2017年1月原告起诉至雁山
 
  法院。经审理,法院判决被告罗某赔偿李某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8000余元。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先后多次前往被执行人罗某住处责令其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判决。2018年11月14日,执行法官将被执行人罗某强制拘传至法院,但被执行人不为所动,法院决定对其采取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本次行动,雁山法院出动警力和人力20人,其中本院法警6人,执行局人员12人,区人大代表1人,区政协委员1人,调动警车5台。截止11月14日下午15时,行动涉及案件6件,拘传被执行人7人,通过强制执行和教育劝导,全部执结案件1件,促使被执行人现场支付案款75000元,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分期履行金额为30000元,对2名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处罚。
 
  此次集中执行活动,展示了雁山法院解决执行难铁一般的决心,敲响了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强音。(广西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