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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雁山法院到工商银行开展普法活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刘林建 张方楠)近日,广西桂林市雁山区法院到桂林市工商银行高新支行开展“预防职务犯罪,警钟长鸣”主题教育活动。本次活动由该院银小平、刘林建法官主讲。高新支行工作人员悉数到场参加。
 
  本次活动主要以普法座谈会为主。首先,刘法官先向大家介绍了银行从业人员涉及的常见职务犯罪类型及行为构成等。例如:受贿罪,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窃取、收买或者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洗钱罪,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职务侵占罪以及挪用资金罪。随后,刘法官又给大家讲述了几个法院审判的真实案例,用鲜活的事例告诉大家不要以为自己处于非领导职位就掉以轻心,不要以为只是搞搞小动作就不会触犯刑法。
 
  最后,刘法官总结道,出现上述违法犯罪行为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一、从业者的思想观念、法制意识淡薄;二、盲目攀比,心理失衡,放纵自我,贪图享乐;三、侥幸心理严重;四、交友不慎,哥们义气重。不少人员犯罪,都是侥幸心理占上风时陷进去的,一方面他们有固定的经济收入,生活有保障,并不愿意因犯罪而丢失公职,希望“鱼与熊掌兼得”;另一方面,他们有较高的文化水平,智商比较高,往往自认为行为隐蔽、方法巧妙、手段高明,却最后事发!但是,只要我们银行从业者能够积极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严守职业道德,严守法律底线,堂堂正正做事,那么职务犯罪就会离我们很远。(广西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