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省先模人物巡回宣讲活动走进省交通运输厅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 > » 正文

贵州天柱县检察院检察长第二次列席县法院审委会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蒲美玲)2018年11月6日上午,天柱县检察院检察长谢德锰列席县法院审委会,对一起刑事案件发表检察监督意见。这是该县检察院检察长第二次列席县法院审委会。
 
  此次会议就陈某某、杜某某等5人运输毒品案件中杜某某漏罪情况是否再审进行讨论,会前,谢德锰检察长充分听取了承办检察官对案件的情况汇报,详细查阅相关卷宗材料,做好列席准备。
 
  会上,在县法院院长姚本宙的主持下,承办法官围绕该案的焦点问题进行汇报,该案目前已判决生效并交付执行,在对被告人杜某某收监交付执行时发现其漏罪,即在今年年初因涉嫌毒品犯罪已被其他地方人民法院判刑,遂提交审委会进行讨论。在各审委会委员发表意见后,检察长就该案的诉讼程序提出意见,并获得审委会采纳。
 
  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委会制度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为解决疑难案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意见,为案件正确性和公正处理提供双重保障,起到较好监督作用,对法检两家共同提高办案质量、推进公正司法意义重大。(贵州天柱县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