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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举行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湖北讯:(刘乐佳)9月14日,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组织召开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王某涉嫌寻衅滋事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学校老师为听证评议员,侦查人员、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法定代理人和被害人家属参加。就犯罪嫌疑人王某是否可以适用附条件不起诉进行讨论,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因上网时无钱可用便萌生出去附近学校向学生敲诈钱财的念头,2018年5月27日,王某白天在网吧上网,晚上邀约网友一起去附近学校敲诈勒索,在学校厕所内敲诈学生钱财并对多名不给钱的学生进行随意殴打,致三人轻微伤,后被赶来的校长抓住。案发后,王某书面致歉发案学校、被害人及其家属,获得发案学校领导、被害人及其家属的谅解。
 
  在案件审查起诉过程中,承办人考虑其系未成年人,在归案后有悔罪表现、涉案金额较小、能够积极与被害人及其家属联系,取得被害人及其家属谅解,考虑对其作附条件不起诉处理。承办人遂对王某开展社会调查,了解其家庭环境、个人成长经历、社会交往等方面的情况,显示其对社会危害性不大,评估再犯可能性较低。
 
  为公正处理本案,该院召开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听取各方意见。听证会上,案件办理承办人通报了案件审查情况,听证参与人对案件审查情况发表意见,听证评议人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提问,并就是否同意对涉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附条件不起诉发表评议意见。
 
  今年以来,黄梅县检察院积极探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落实亲情会见、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心理疏导、附条件不起诉等相关规定,最大限度地教育、感化、挽救、保护未成年人。(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