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法制传媒网湖北讯:(邬俊华 杨晓成)为进一步加强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行为的监督,提高检察公信力和透明度,8月20日,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组织2名人民监督员对该院2016年以来的刑事赔偿案件台账和案件卷宗进行了查阅监督。
负责刑事赔偿案件办理的检察官向人民监督员介绍了刑事赔偿案件的赔偿程序、范围、标准和赔偿免责认定,汇报了刑事赔偿案件受理、审查和办理的情况。近三年来,黄梅县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国家刑事赔偿案件2件,依法决定赔偿1件。
人民监督员认真查阅了刑事赔偿案件程序性信息台账和刑事赔偿案件卷宗后,认为该院刑事赔偿案件的办理程序规范、适用法律正确、办案效果较好,通过办案有效保障了赔偿请求人的合法权利,有效规范了司法办案行为,有效化解了社会矛盾。
同时,人民监督员也提出了积极开展刑事赔偿案件释法说理工作,让当事人感受到公平正义;加强《国家赔偿法》的宣传,提高人民群众对《国家赔偿法》的知晓率;不断规范司法行为,不断提高司法办案质量,最大限度避免执法过错的产生等意见。(湖北省黄梅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