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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谣言邂逅《村规民约》释放网络正能量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贵州;(石庆海)在贵州从江县洛香镇新平村村头的风雨桥旁,新立的一块《村规民约》石碑上,刻有一条关于网络舆情的规定,“在网络媒体传播虚假信息造谣传谣或谎报假报灾情险情的自行接受本村‘三个120’(120斤猪肉、120斤大米、120斤米酒)的处罚。”这是从江县首次将网络舆情监管纳入《村规民约》。
 
  在新媒体时代,网络已经成为虚假信息传播最主要的集散地,在微信、微博、QQ群等社交平台上,发布虚假信息的现象屡见不鲜,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也不在少数。虽然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对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虚假信息,还故意在网络媒体上传播,都有了明确规定。但是农村人对相关的法律知之甚少,村规民约规定对老百姓来说了解更为透彻。为防患于未然,预防村民因犯罪导致的贫困发生,新平村在《村规民约》上对传播虚假信息进行了规定,并加大了处罚力度,防止村民因传播虚假信息而导致违法犯罪。
 
  2014年以来,为更好地继承和发扬“民间法”这一传统文化,增强民族文化自信,从江县司法局将全县156个村寨的村规民约样本进行了收集整理。删改了抵触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内容,梳理归纳形成了统一的“升级版”村规民约草案。同时,将“十户一体”治安联动、环境整治、消防联防、抱团发展、扫黑除恶、社会维稳等内容及相关规定纳入新的村规民约,经村民大会表决通过后,雕刻入石碑,竖立在寨子中间、或鼓楼旁边,并按照当地习俗在全村人民的见证下举行揭碑仪式。
 
  截止目前,从江县完成了19个乡镇145个中心村的升级打造,覆盖率达100%。从江县自村规民约升级打造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农村矛盾纠纷发生率明显下降,仅2018年1至7月份,全县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4.4%,治安案件同比下降16.2%,矛盾纠纷同比下降36.21%。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提供了重要法宝。
 
  从江县洛香镇新平村在《村规民约》中首次把网络舆情融入其中,这一举措不但进一步完善了《村规民约》,在促进乡风文明方面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同时也为下一步治理网络舆情和网络谣言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从江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