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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聊城通报4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聊城市纪委通报4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典型问题
 
  高唐县固河镇前坡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张兴利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问题。2012年,张兴利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1.15万元,用于个人房屋翻建。高唐县纪委给予张兴利留党察看二年处分,并将其上述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涉案款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东昌府区堂邑镇苏堤口村党支部原书记、村委会主任尤金桂向危房改造户索要好处费问题。2014年,尤金桂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5户危房改造户感谢费共计1.9万元,其中1.4万元用于个人开支,0.5万元送给镇建委原主任路福营(已另案处理)。堂邑镇党委给予尤金桂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收缴违纪所得。
 
  临清市刘垓子镇杨辛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永元向危房改造户索要好处费问题。2013年8月,任永元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规向1户危房改造户索要好处费0.2万元,用于个人开支。临清市纪委给予任永元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违纪所得。
 
  阳谷县张秋镇孤女坟村党支部原书记邵传理私自克扣村民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2年,邵传理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克扣1户村民危房改造补助款0.4万元,用于个人开支。张秋镇党委给予邵传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退还违纪所得。(聊城市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