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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临沂市纪委关于3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

浏览: 来源:大众日报

临沂市纪委关于3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临沂市纪委将近期查处的3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兰山区汪沟镇柴胡山村原党支部书记刘如林滥用职权骗取国家土地复垦补偿资金问题。2012年6月至10月,刘如林在担任柴胡山村党支部书记、汪沟镇人民政府土地复垦项目指挥部成员期间,在监督管理柴胡山村土地复垦项目实施过程中,不正确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致使柴胡山村未复垦34.15亩土地获得国家补偿81.28万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017年7月,兰山区纪委给予刘如林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追究其刑事责任,违纪款已全部追回。

郯城县郯城街道鲁庄社区原党总支委员、山南头村原党支部书记杨高生职务侵占问题。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杨高生利用担任山南头党支部书记的职务便利,采取收入不入账、虚列支出的方式侵占集体资金20.62万元用于个人开支。2017年8月,郯城县纪委给予杨高生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蒙阴县蒙阴街道马家花园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委员马洪进挪用公款问题。马洪进在协助蒙阴街道办事处从事该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工作期间,利用经手管理增减挂专项资金的工作便利,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分3次将130万元借给他人用于经营。2017年7月,蒙阴县纪委给予马洪进开除党籍处分,司法机关已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