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特推: 山东省先模人物巡回宣讲活动走进省交通运输厅
搜索:
您的位置: 主页 > 新闻 > » 正文

山东省公安厅印发《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突出问题“清障行动”实施方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近日,山东省公安厅印发《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突出问题“清障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从8月4日起至年底开展为期5个月的执法突出问题“清障行动”,通过深入查摆问题、补齐短板、破冰清障,进一步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此次“清障行动”分为梳理排查、集中整改、巩固深化、总结通报四个阶段,全省公安机关将围绕易发生执法问题的重点环节开展隐患清理排查和整改。一是接处警方面:接处警不及时,现场处置该作为不作为、慢作为,处置不规范、不到位;警情分流不及时、不准确;亲临报警“三个当场”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受立案方面:受立案不及时、不规范;有案不受、受而不查、查而不立、久拖不决;依法应当移送管辖的未及时移送等问题。三是调查取证方面:调查取证不及时、现场勘查不规范、证据搜集不全面、选择性取证;取证方法、取证程序不符合规定要求,可能作为非法证据被排除等问题。四是涉案财物管理方面:乱扣乱罚、违规收取当事人钱款;违规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收缴或者扣留、先行登记保存等措施;违规处置涉案财物等问题。另外,还涉及各地“十百千”执法大检查活动中发现的、整改不到位的执法问题和安全隐患,以及各地发现的其他执法问题和安全隐患。
 
  期间,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将开展突击检查行动。通过督导检查,定期、及时通报各单位、警种“清障行动”工作进度、成效及发现的问题,通过狠抓工作责任落实,推动行动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