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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课”不停!新疆富蕴县法院法治副校长走进校园话安全

浏览: 来源:山东法制传媒网
    山东法制传媒网:(巴德文)为切实强化未成年人安全防护体系,压实家长监护主体责任,有效防范交通事故、溺水事故发生,6月11日,新疆富蕴县人民法院法治副校长阿兰走进恰库尔图镇牧业寄宿制学校,面向该校学生家长开展安全主题法治宣讲。
 
    宣讲紧扣法院工作实际,以“以案释法+责任解读”的方式展开。针对交通事故预防,宣讲结合县域牧区出行特点与法院审理的典型案例,重点解读未成年人相关的条款,明确家长在学生上下学接送、日常出行中的监护职责,提醒家长杜绝让孩子乘坐无牌无证、超员超载车辆,督促孩子遵守交通规则,远离道路玩耍嬉戏,同时对摩托车驾乘佩戴安全头盔、农用车违规载人等牧区常见交通风险进行重点提示。
 
    针对溺水事故防范,宣讲结合未成年人溺水伤亡案例,阐释《民法典》中监护人的法定监护义务与责任后果,围绕牧区河道、沟渠、水库等易发生溺水的危险区域,向家长强调课后、节假日及汛期对孩子的看管责任,普及“四不准”防溺水要求与科学施救常识,引导家长坚决杜绝孩子私自下水、结伴野泳等危险行为,避免悲剧发生。
 
    整场宣讲贴合牧区生产生活实际,语言通俗易懂,有效引导家长深刻认识安全监护的法律意义与现实重要性。此次宣讲进一步推动家校协同筑牢安全防线,夯实了未成年人安全成长的法治基础。下一步,富蕴县人民法院将持续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作用,常态化开展校园法治宣讲活动,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新疆富蕴县人民法院)